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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农牧局 双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双滦区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农牧局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6-24 10:16: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据承德市农牧局、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承德市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农机2015﹞6)文件精神,区政府组织区农牧局、财政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双滦区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工作措施等内容。现将《双滦区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双滦区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双滦区农牧局         双滦区财政局
   2015年5月20日
 


 

双滦区农牧局 双滦区财政局           2015年5月20日印发 
       承德市双滦区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承德市农牧局、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承德市2015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农机〔2015 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调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2015年省安排我区第一批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区6个乡镇。
(二)2015年,河北省被农业部、财政部列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份,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河北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要紧密衔接,同步实施。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具体补贴机具种类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5]13号)执行。(具体机具种类详见附件1)。
为突出政策普惠性,我区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的3种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主要包括: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卷帘机。为保障敞开补贴顺利开展,预留补贴资金20万元。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挖掘机、秧盘、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和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不得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对于单台(套)补贴额低于200元的机具不列入补贴范围。
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并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5]13号)执行。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60万元。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及农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予以优先补贴,兼顾农业企业。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与经销商脱钩,即补贴对象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经销商不参与补贴操作流程。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补贴对象提出申请,由农牧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对于敞开补贴品目,补贴对象可带机申请,申请、核实一并进行。补贴对象和农机产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区农牧局、财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先申请后购机或先购机后申请都必须在同一年完成,不允许透支使用补贴资金。
区农牧局要按时向区财政局提交相关资料,区财政局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补贴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地点:双滦区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站(双塔山镇滨河大街184号、双滦区政府对面)
申请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
联系咨询电话:0314-4043959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把此项工作落实,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财政、农牧、工商、公安、各乡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滦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接受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双滦区农牧局农机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具体工作。
区农牧局、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要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充分尊重补贴对象自主选择权、要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补贴机具核实,特别是对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补贴额度5000元以上的农业机械,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对一般机具的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核实。要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积极谋划“一站式”办理方式。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手续。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区农牧局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实行购后公示制度,补贴对象购买补贴机具后,区农牧局要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将购机户所购买机型、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全区范围内公示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牧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信息及落实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区农牧局要会同区财政局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区农牧局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区农牧局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市农牧局。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双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双滦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4、双滦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流程
5、双滦区农机购置补贴职责分工
6、双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附件1
 
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 深松机
1.1.10联合整地机
1.2整地机械
 1.2.5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免耕播种机
2.1.7 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 秧田播种机
2.2.3 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 营养钵压制机
2.3栽植机械
2.3.2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4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玉米收割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2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搂草机
4.7.5捡拾压捆机
4.7.6压捆机
4.7.7饲草裹包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4.9蔬菜收获机械
              4.9.1果类蔬菜收获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清选机械
    5.1.1粮食清选机
5.1.4籽棉清理机
5.2剥壳(去皮)机械
      5.2.1玉米剥皮机
5.2.2花生脱壳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3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打蜡机
6.3.3果蔬清洗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2.3 灌溉用过滤器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搅拌机
8.1.8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2.5水帘降温设备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剪羊毛机
8.3.3贮奶罐
8.3.4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网箱养殖设备
      8.4.3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养蜂专用平台(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0.1.1卷帘机
          10.1.2加温炉
      10.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2.1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0.2.2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2精准农业设备
              11.2.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承德市双滦区2015年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双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高立国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兴明   区农牧局局长
张宝东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田亚成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
毛丽娟   区政协财经农业环资委主任
孔祥国   区农牧局副局长
曹艳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商爱忠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玉旺   区工商局副局长
刘 凯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
刘会军   双塔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步振国   滦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海生   大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那立明   偏桥子镇党委副书记
邢书大   陈栅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 敏   西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双滦区农牧局农机站,主任由孔祥国同志兼任。         
附件3:
双滦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敬爱的农民朋友:
您现在阅读的是双滦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内容,请您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前仔细阅读,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购机。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今年我省仍然实行定额补贴方式,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分档名称、补贴标准可登录河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查询,网址:www.heagri.gov.cn;亦可到双滦区农牧局农机站进行查询、查询电话:4043959。具体补贴产品配置及图片信息,可在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内查询。请广大农户朋友申购农机补贴产品前认真比对产品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二、补贴对象及确定
补贴对象为本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补贴资金使用将优先重点考虑农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群体,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享受补贴。
三、购机方式及补贴经销商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申购者关注相关企业公布情况。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我省将继续实行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与经销商脱钩,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补贴对象提出申请,由区农牧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并在农机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经销商不参与补贴操作流程。
为突出政策普惠性,我区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的3种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主要包括: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卷帘机。为保障敞开补贴顺利开展,预留补贴资金20万元。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要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四、主要购机流程
我省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包括:
1、购机申请
补贴对象持有效证件及申请表自愿到区农牧局申请,并领取《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以下简称“政策告知书”)。
2、确定对象
县级农机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补贴对象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
3、自主购机
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到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自主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
4、机具核实
区农牧局核实,无误后打印《购机确认书》(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交付补贴对象。
5、结算申请
补贴对象在各实施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区农牧局提交“两书、一证、一票、一号”(其中,“两书”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一证”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票”为:购机发票,“一号”为:补贴对象个人账号,下同)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6、结算审核
区农牧局受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结算事项。
7、拨付资金
区财政局对区农牧局汇总提交的购机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审批情况、购机凭证及农机主管部门有关责任人签字后,及时通过补贴对象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对象。
对于购买敞开补贴品目的补贴对象,可以带机申请补贴。区农牧局要直接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并进行购机核实,无误后人机合影,录入购机信息,打印《购机通知书》交付补贴对象。
五、注意事项
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有效期限为30天,补贴对象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购机,逾期未购机视为自动放弃购机资格。
2、补贴对象要遵守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补贴对象要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套取资金等恶劣情况,将移交当地公安等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自主购机、自担风险,即广大申购者通过多方比较,自主选择购买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产品;如发生质量纠纷,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据2010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局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维权。
4、补贴对象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补贴对象确认签字:                      
 


附件4:
双滦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流程
 
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该操作流程:
(一)申请环节
补贴对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其他有效材料自愿到区农牧局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领取“政策告知书”(一式2份,其中:区农牧局备案1份;补贴对象留存1份)。区农牧局须及时发放“政策告知书”,讲解补贴政策内容,审核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等。
(二)补贴对象确认环节
区农牧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区农牧局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录入,打印并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购机环节
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自主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
区农牧局在系统中注册并开通机具购买录入帐户,补贴对象购机后,由区农牧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台核实,无误后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并在录入帐户中进行购机录入,打印《购机确认书》交付补贴对象。
(四)资金结算环节
1.区农牧局受理申请。补贴对象在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区农牧局提交《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或批准的证明)各1份、补贴对象账号(须办理上牌入户的按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区农牧局受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现场核对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审核相符”字样,由审核责任人署名并复印留存后,及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补贴对象。
2.县级农机管部门将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名单、所购机具型号、机具编号、补贴额、审核责任人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公告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公示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公示结束后,区农牧局及时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含“系统”内生成的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补贴对象名单),报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到户事项。
4.区财政局对区农牧局提交的结算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补贴对象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补贴对象申请结算补贴资金的档案材料存于区农牧局。
(五)注意事项
为突出政策普惠性,对于购买敞开补贴品目的农户,可以带机申请补贴。县级农机管部门要直接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并进行购机核实,无误后人机合影,录入购机信息,打印《购机通知书》交付补贴对象。其余环节按照补贴流程办理。
补贴对象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的机具核查。补贴产品厂商要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及时供货,出具票据。做好产品服务、信守承诺。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附件5:
双滦区农机购置补贴职责分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机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
区农机管理部门职责: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发放“政策告知书”,并登记备案;公平、合理确定补贴对象;按照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录入购机信息,及时上传购机发票;受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及审核补贴对象资格;公示购机信息;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做好补贴机具牌证管理;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由乡级农机管部门办理发放“政策告知书”、接受购机申请、公开补贴事项、核实补贴机具等工作。
区级财政部门职责:会同区农机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对区农机管部门是否按规范性程序操作进行监督;对区农机管部门提出的结算审核意见和相关资料审核后,及时办理购机补贴资金到户;及时结算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 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并积极提供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附件6:双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03

申请购机者基本情况
姓名/组织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性别/性质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双滦区
开户行
邮政储蓄银行
银行账号
 
申购机具情况
机具名称
             
极具型号
 
购机数量
 
单台补贴额
 
补贴总额
 
购机者确认签字、手印
 
 
        
乡镇农机(业)站意见
签字(章):
 
 
 
 
 
 
      
区农机管
理站意见
签字(章):
 
 
 
 
 
 
        
农牧局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备注:1、此表只做为申请之用,不能做为获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凭证。
      2、本人自带邮储银行卡(存折)、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农机站办理。
      3、本人如实填写,此表一式两份由双滦区农机管理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