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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共 4 项)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7-11-01 11:22:32

 

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共 4 项)
序号 抽查监管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法
1 律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监督、指导 1.包括遵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2.包括律师业务的数量和质量、办理重大法律案件是否集体讨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
3.包括参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情况,依法规范执业等情况。
4.包括质量控制、投诉处理、收费标准、人员、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书式检查、实地检查
2 基层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监督、指导 1.包括是否认真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2.包括基层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和质量、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等情况。
3.包括参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情况,依法规范执业等情况。
4.包括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标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第五条 第四十条 第四条  实地检查
3 公证处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指导 1.包括参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情况,依法规范执业等情况。
2.包括公证质量、数量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实地检查
4 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监督、指导 1.包括遵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2.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
3.包括鉴定业务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情况。   
4.包括参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情况,依法规范执业等情况。
5.包括质量控制、投诉处理、收费标准、人员、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协助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办理 书式检查、实地检查
5 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是否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1.司法所是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2.通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日常抽查、情况反映、举报投诉等途径,审查认定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行为。                    3.社区服刑人员是否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办法》《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有关规定                     4.对于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有必要进行治安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向法院或监狱管理机关进行建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书式检查、实地检查、 电话抽查、微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