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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联查情况(八)

来源:  作者:王筱旭  审核:  发布时间:2015-10-31 11:39:43

 

10月份,区委农工部、督考办对我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持情况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巡回查访,重点查看了以往检查中发现顽疾的整治情况,并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区农村保洁员的保洁范围与基础信息进行了逐一核实。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从本次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乡镇、村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对卫生检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迅速落实到位。二是在对农村保洁员保洁范围与基础信息核实工作中,农工部本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对农村保洁员进行逐一详细核查,在农村保洁员的职责范围、个人信息、工资发放情况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的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
此次保洁员核查中共发现三点问题:一是个别乡镇缺乏对农村保洁员监管的主动性。主要还是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定期巡查机制,仅靠区级层面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导致保洁员存在侥幸心里,查一查、动一动。二是乡镇对卫生区底数不清,划分职责不清。如双塔山镇的镇、村干部对保洁员责任范围划分不明确,导致两村交界、残垣断壁、旱河及自然形成的垃圾点或无人保洁,或相互推诿。三个别乡镇存在村干部以自身或亲属为名担任村保洁员职务却不履职,另聘村民为其承担清扫工作,导致相互包庇,村干部不监管、保洁员应付了事,影响该乡镇整体卫生保洁效果。四是个别村有私自扣发保洁员工资情况。保洁员反映领到工资后需向村里上交部分工资,用作村内偏远公路冬季扫雪或集中清扫经费,致使保洁员产生反感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要求
1、加强监管,确保保洁队伍发挥作用。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常抓不懈,加强巡查频率,充分掌握各村保洁员的在岗状态、工作情况,落实奖惩措施,促使其发挥作用。一是各乡镇认真查处保洁员冒名顶替现象,对已发现的及时更换并报区委农工部备案。二是对保洁员保洁范围重新划定,确保无卫生盲区;三是制定保洁员职责范围公示牌,公开保洁责任范围、保洁时间及乡镇举报电话,强化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监管。如有举报,经乡镇查实,视其具体情况扣罚保洁员工资,对同年内累计扣罚工资3次的保洁员坚决予以辞退。四是保洁员工资由乡镇统筹管理,各村对保洁员有监督管理权限,可以建议乡镇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到位的保洁员进行惩处,但不能私自扣发或扣罚保洁员工资,如发生此类问题,由所在乡镇负责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发保洁员工资。
2.加强督查,确保长效机制规范运行。区委农工部、区督考办将继续加强对各乡镇长效机制运转、保洁员工资发放、垃圾清运等情况的监管,尤其是上述提出的几点问题,将作为下一步检查的重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日常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