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居民李刚等经过审查符合承德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中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双滦区常住城市户口;2、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0.8倍以下,即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5854.1元以下;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现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请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我处举报。 此公示期为7日,由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日止,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视情况属实。举报监督电话:5915839
名单如下:
李 刚 王 丽 王晶晶 苏志浩 薛凤芝 张 苗 马国秋 吴东强 杜拥军 李冬旭 樊书清 张文静 张跃斌 李志彬 李方东 侯建全
杨文英 徐秀如 刘新义 吕 茹 傅桂琴 王占贵 郝玉祥 陈永红 霍志强 付国平 王凤艳 温百艳 侯 磊 刘长雨 康世新 曹 强
侯秀明 何素兰 汪文树 冯金龙 韩晓华 句建军 郭亚红 董井龙 关成国 李晓红 邹小红 王志国 王立国 张立生 夏建立 李桂华
丁淑兰 张 勤 辛孝秋 马淑贞 张玉恒 董红霞 郝利萍 刘凤书 倪广发 孟庆福 王卉伶 祁秀芹 孙秀芹 杨 凤 荣桂芹 张素艳
王贺坤 刘 英 冯连振 张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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