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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指南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1-11-29 14:58:21

  受理部门 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流程

  正常死亡人员,由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持《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派出所办理。

  非正常死亡人员,由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持死亡地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死亡人员户籍登记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