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收养子女审批流程 |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1-25 00:00:00 |
A1表: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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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0300RKJS-FW-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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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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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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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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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收养子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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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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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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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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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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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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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2、村、乡镇出具未生育过子女或未收养过子女证明。3、两个县区级以上医院不孕证明;4、夫妻双方需要30周岁以上;5、本人书面申请;6、公安出具报案证明、拾捡人证明、鉴证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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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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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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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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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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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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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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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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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口计生局政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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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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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山镇中心大街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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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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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4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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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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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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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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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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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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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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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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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40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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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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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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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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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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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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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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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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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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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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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便民事项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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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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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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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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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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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审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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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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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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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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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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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是否准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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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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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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