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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1-11-21 09:29:20

 政策依据:

1.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通知
2.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3.双滦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全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镇、村企业(包括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在职村干部;失地农民;劳务输出人员;村计生专管员;乡村聘用人员;医务人员;民办幼儿教师;“一退双还”农民;自谋职业者;农村专业户;计划生育对象;农转非人员等有较稳定收入或补贴的群体。
农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双滦区范围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区级统筹,分级管理。具体业务由区社会保障局、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村级农保代办员分级负责。村级农保代办员负责基金收缴和养老金的发放等具体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征缴:有单位的参保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镇、村企业(包括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按应发工资总额的16%缴纳养老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应不低于缴费总额的60%。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专管员按季度收缴,集中缴纳到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后统一上缴到区社会保障局集中统筹。
在职村干部年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为本区农民人均年收入的40%以上,年缴纳养老金不低于1000元。由村干部个人和集体按比例缴纳。其中集体当年补助的标准,应与对村班子上一年度年终考评相结合。经组织部门认定,被评为优秀的,集体补助缴费总额的80%;被评为合格的,集体补助缴费总额的70%;被评为基本合格的,集体补助缴费50%;被评为不合格的,集体补助缴费总额的30%。养老保险费由村专管员按季度收缴,集中缴纳到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后统一上缴到区社会保障局集中统筹。
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和本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新参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选择以下二种缴费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第一种是低保方式,即分别按每月交40、60、80、100……元多个档次选择一种,多交不限,按月、季、半年、或年连续缴纳;第二种是趸交方式。即分别在1000、1200、1400、1600……元多个档次中任选一种,一次性或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村专管员按季度收缴,集中缴纳到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后统一上缴到区社会保障局集中统筹。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参保人一律从年满60周岁的下个月开始,到保险关系所在区社会保障局农保所,用《缴费手册》换取《领取手册》,按规定由村级专管员按月标准到区社会保障局农保所集中领取后,发放到参保人手中。领取标准按参保人缴费的档次、金额和年限确定,月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为:0.008631526×养老金的积累总额。
参保人年满60岁身体仍很健壮,若自愿延期领取养老保险金,经本人申请,区社会保障局批准,应根据延期年限(最大不超过5年)重新计算发放标准。重新计算后的发放标准高于原发放标准。
关于农保养老金保证期的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保证期为10年,参保人到龄后,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之的,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其余额,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由区社保机构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参保人70周岁后仍健在的,领取养老金不受十年限制,可按原标准一直领取到去世为止。
管理机构与职责:双滦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区内统筹,区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设在区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的落实,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双滦区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负责集中收缴、管理、支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各镇劳动保障事务站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管员,负责为本镇所有参保人提供政策咨询,填写、发放参保手册和参保卡,农保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具体工作。各村委会成员中设立一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负责本村参保人员收缴和支付业务,协助镇级农保专管员完成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