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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城乡低保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4-20 09:33:35

根据《承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承市民字[2014]6号)、承德市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滦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双滦政办〔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双滦区城乡低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到区督考办,纳入双滦区乡镇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二、绩效考评的范围是各乡镇、街道城乡低保的全面工作。重点考核各乡(镇)、街道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及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程度。

三、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内容、评分标准和分数等指标体系详见双滦区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各乡(镇)、街道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岗位责任制,执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双滦区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序号

评价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

分数

1

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名义出台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具体意见

提供政府正式文件的3分;建立低保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2分。

5

2

将低保工作纳入村(居)考核目标

提供乡(镇)街道考核文件的4分。

4

3

按时上报城乡低保月度报表。

按时上报的6分,迟延上报一次扣1.

6

4

低保管理制度健全,低保档案规范

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5分,低保档案健全的5分。

10

5

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对现有低保对象分类实行半年和季度核查的25分。要求低保核查记录健全,检查发现未定期核查的一起扣1分。

25

6

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备案档案健全5

5

7

认真做好未批准低保的解释工作,避免造成信访事件。

低保信访工作5分,区信访局登记信访案件一次扣0.5

5

8

建立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要有培训记录。

5

9

城乡低保错保率低于1%

错保率低于1%的记15分,每出现一户扣1分。

15

10

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实行阳光听证、阳光公示制度。

实行低保阳光听证5分,实行低保阳光公示5分。

10

11

城乡低保满意率98%以上。

通过发放调查表进行调查,每低1个百分点扣一分。

10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