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3月份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以来,已审查用工单位150家。通过审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单位参加险种不全(法律规定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五险”),参保人数远远少于企业实际人数等损害职工利益的情况。为保障职工合法利益,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双滦人社局对13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其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打造双滦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冀公网安备 130803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