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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指导规范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6-10-09 14:05:06

事项名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
4041745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及条款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条件具体内容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材料具体内容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环节
受理
注册管理股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受理。
10
审核
注册管理股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设立。
10
审批
 
 
 
 
办结
 
 
 
 
特殊
环节
现场考察
 
 
 
 
听证、公示
 
 
 
 
评委评审
 
 
 
 
补正
 
 
 
 
其他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    称
营业执照
有效期
 
 前置审批情况
有○
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备  注
 
监督部门
双滦区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430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