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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6-10-09 14:07:13

事项名称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
4041745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及条款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条件具体内容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材料具体内容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环节
受理
注册管理股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受理。
10
审核
注册管理股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设立。
10
审批
 
 
 
 
办结
 
 
 
 
特殊
环节
现场考察
 
 
 
 
听证、公示
 
 
 
 
评委评审
 
 
 
 
补正
 
 
 
 
其他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    称
营业执照
有效期
 
 前置审批情况
有○
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备  注
 
监督部门
双滦区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430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