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无证经营煤炭行为,区工信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了煤炭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周六、日两天时间检查煤炭零售单位(或个人)30余家,其中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零售煤站7个,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有煤炭经营资格证未在省发改委批准的储煤场地进行经营的,要求其在七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储煤场地合法经营;对于尚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站或个人,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在七个工作日内,清理现存煤炭,拆除与煤炭经营相关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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