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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要点

来源:卫生局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4-24 09:44:51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合作医疗?缴费时限?

本区常住户口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缴费时限截至20141225日止。期限一年,中途不增不退。

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费多少?财政补助多少?

1、参合农民必须以户为单位交纳统筹资金每人110/年。(政府资助380/人)。2、符合条件无缴费能力的特殊人群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 3.必须凭户口本对全部家庭成员进行登记缴费(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加新农合。新农合、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三者之间严禁重复参加重复报销。家庭成员报销时必须出示全家人相关医保证件。),家庭成员没有全部登记缴费参加的,该户参合作废,新农合不予报销。4、计划内新生儿暂未来得及上户口的可先登记缴费参合。父母已参加新农合参合缴费期之后出生的计划内新生儿随其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

三、我区确定的新农合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区内乡镇级:乡镇卫生院。区内区级:双滦区人民医院、双滦区妇幼保健院。

县级:承钢医院、康定医院以及其它区外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定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二六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市口腔医院、建安医院、荣军医院。省级定点:承德附属医院。

提示:需到区外就医治疗的要选择公立医院,必须要经过区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同意批准。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及转诊有哪些规定?报销范围?

1、定点就医持证就诊。必须持合作医疗证等证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享受新农合待遇,免一般诊疗费。

2、转诊规定。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自主选择。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必须持诊断证明、户口本、合作医疗证等到区卫生局合管中心办理转诊。病情来不及办理的,先电话报告,并于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户口本、合作医疗证等到区卫生局合管中心补办转诊审批手续。未经批准区外就医的,不予报销。

3、补偿范围按《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药物目录字典(2014年版)、《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重大疾病、大病保险、正常分娩及外伤等具体补偿报销标准:

1、住院:

医疗机构住院级别

报销起付点(元)

报销比例(%

基本药物报销补偿标准

乡镇卫生院

150

85

*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的住院补偿时提高10个百分点。

区内区级医院

400

75

县级医院

400

70

区外市级定点医院

800

65

区外省级定点医院

2000

50

省外三级以上医院

4000

50

2、门诊统筹: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免收一般诊疗费,按可报医疗费用50%报销补偿。门诊统筹年累计封顶线100/人。住院正常分娩定额补助:500/人。

3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40%,封顶线1500/人。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包括1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2风心病,3肝硬化(肝功失代偿),4终末期肾病,5恶性肿瘤放化疗,6白血病,7再生障碍性贫血,8系统性红斑狼疮,9)精神病,10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11癫痫病,12慢性肾炎,13肺心病,14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5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16血友病,(17)心肌梗塞,(18)活动性结核病。

特殊病种的认定: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病历、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到区合管中心审核认定。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明细和收费凭证等报销医疗费用。

4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医疗救治,按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受12万封顶线限制)

5、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外伤)。最高报销限额5000/人。具体按《双滦区2015年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方案》执行。参合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必须在发生意外伤害事件48小时内及时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滦支公司报案,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报案电话:4040765或拨打手机15932402519

6、大病保险补偿工作按有关文件执行。

7一般疾病年累计报销限额:12万元/人(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大病保险和无责任人外伤补偿除外)。

六、投诉及咨询电话0314-4042011/4042033/4040806/4043100/404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