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协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110接处警及应急反应预案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1-10-29 18:42: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服务体系,打造“平安双滦”、构建“和谐社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坚持常备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稳妥有效的原则,按照“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要求,抓好预案落实,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三条 110接处警及应急反应是指发生群众投诉、举报、求助及火灾、地震、水灾、重大疫情、重大事故时,分局民警在110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下,迅速反应,打击犯罪,救助群众,抢险救灾等。
 
第二章   指挥中心运行规则
第四条 指挥中心职责:
(一)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无阻;
(二)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下达处警指令,不得延误;
(三)重大案件、疫情、灾害事故发生,需要调度警力、装备,指挥中心在下达处警指令的同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请示,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四)发生在分局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内的案(事)件,指挥中心应当实施监控,并将监控信息随时反馈处警单位。
第五条 指挥中心职权:
(一)装备调度权;
(二)警力调度权;
(三)重特大案(事)件先期处置权;
(四)紧急情况下的越级指挥权;
(五)检查督导权;
(六)信息报送权;
(七)跟踪落实权。
第六条 指挥中心工作模式:
(一)24小时全天侯专人值班,一级接警,一级处警。
(二)实行微机化操作。
(三)一般案(事)件由指挥中心值班员下达处警指令;重特大案(事)件的处置需请示分局值班领导下达指令,同时,主管局领导和指挥中心主任进入指挥中心履行职责。
第七条 指挥中心指挥调度预案:
(一)辖区内发生一般治安案(事)件,指挥中心接警后必须立即向案发地派出所下达处警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