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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1-11-05 21:00:23
一、总则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承市政办[2008]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区发生的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病虫害等重大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职能作用。
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一)全区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人以上;
3、因灾倒塌房屋30间以上。
(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三)对敏感地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的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以降低。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双滦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全区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
区减灾委主任:主管副区长。
区减灾委副主任:区政府办主管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
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林业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牧局、区粮食局、区卫生局、区计统局、区林业水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科技局、区广播电视局、区物价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区供电公司、区红十字会等部门的主管领导。
区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区民政局主管副局长。
(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职责:
1、承担全区减灾和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乡、镇的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情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