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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政府办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6-11 15:00:19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总体要求
针对我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加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财产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降到最低限度。
二、我区地质灾害点种类和分布
根据本次防治方案修编要求,在上年度防治方案基础上,通过对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需进入本年度区级汛期防范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为3处,主要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 ,分别是凤凰咀滑坡、偏桥子镇达连坑村泥石流及西地乡前营村崩塌,均为重要地质灾害点,共有13户67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其中泥石流危害10户53人,滑坡危害3户14人,威胁财产达300余万元。
三、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因降雨诱发。6月至9月为我区的主要降雨期,7月、8月降雨量最多,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2015年度我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防范期为6月至9月份降雨比较集中的阶段,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很差,在强降雨的诱发作用下很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尤其是在连续降雨后再降暴雨的诱发作用下更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形势变化,认真落实防灾方案,较为准确地预报地质灾害,特别连续降雨之后,在暴雨来临之前,要加强监测,并做好警报、撤离、逃离、救护等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危险区群众安全渡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
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预防的领导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检测、值班、救护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各乡(镇)政府要在汛期之前全面细致检查各村地质灾害防治的准备情况,检查预警报险设施是否完善,人员逃离路线是否畅通,值班人员的安排是否到位以及救灾资金保证情况等。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镇的监测、预防责任人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进行监视和监测,确保信息畅通。如果发生地质灾害,有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报告,以保证及时组织调查和应急处理。
(二)扎实做好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要成立巡逻检查组,对重要隐患点定期检查,尤其在暴雨或连续降雨来临之前,要对高边坡、陡崖、旅游景点、公路、学校、矿区、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重点防范地段、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在重要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对排查出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特别是对各类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矿山企业矿渣堆放点、要督促建设单位和矿山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做好监测工作,履行防灾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巡查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期加强检查、做好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可能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各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负责监测;危及公路、水利、通讯及景区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单位或个人和防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力度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要组织相关乡(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要充分利用“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结合典型地质灾害事件的教育,增加广大群众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处置能力,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