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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生态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

来源:环保分局  作者:  审核:蔡掛意  发布时间:2012-05-22 09:40:31

 

1.总 则
1.1生态区建设目的意义
创建双滦生态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结合,以生态经济建设、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主要内容,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树立生态文明观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和谐,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具体行动。
随着双滦经济的快速增长,双滦可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环境状况不容乐观,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创建双滦生态区,创新双滦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生态经济效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创造高质量的生存环境和建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使双滦真正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随着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快速发展,双滦区作为承德市的经济强区,目前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通过双滦生态区建设,建立双滦特色的生态产业体系,最适宜的人居环境和资源供给保障体系,打造京津冀东北部坚实的生态屏障,有利于提高双滦区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实现生态建设目标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双滦区处于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内,位于首都经济区及沿海开放区的直接腹地,创建生态区,是事关全区跨越式发展的全局性战略任务,是双滦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在巩固和提升京津冀都市圈的经济社会功能、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改善滦河流域生态环境中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1.2 规划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